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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件有回复: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信访案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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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同川带领第五检察部和负责检务督察的干警来到张某某家中,对其反映的控告信访线索进行办理结果答复,现场释法说理。这是2019年至今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缩影。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理念,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际行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

一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建设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了“来信、来访、来电、远程视频”四位一体多渠道群众信访工作接待格局。同时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信访信息2.0系统,确保所有信访事项全部录入系统,实现网上登记、分流、办理、跟踪督办、反馈,以此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安排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群众沟通交流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负责信访工作。坚持每日检视是否有未办结或者新推送的网络信访事项,能够马上答复的马上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及时分流并做好程序性答复工作,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把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对于信访人主要诉求逐项回应,注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注重法、理、情相结合,讲清法理、事理、道理。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不仅仅是简单回复,而是引导信访人采取理性方法解决问题。

2019年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35件,均实现了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的工作目标。信访工作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是解决信访难题的“金钥匙”,是心系广大群众的重要表现,更彰显了权为民所用的“检察温度”。



第240期

文字|马   转

编辑|侯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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